教育培训支持政策解读(芜湖)--小纵企服发表时间:2020-02-28 10:42
芜湖市关于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用好优质教育资源,统筹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兴办教育或培训机构,积极发展在线教育培训新模式。到2022年,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达到省内一流、中部前列,成为区域性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中心。 最近,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中,涉及教育培训的政策有4项,包括民办中小学、高职院校、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培训机构等支持政策,具体如下:
一、教育培训(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1.鼓励举办高品质中小学。举办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且投资额(基础建设、设备投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在批准办学的三年内,按照实际投资额(基础建设、设备投入)的1%标准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学校发展。
申报条件: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申办的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以批文时间为准),且投资额(基础建设、设备投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
2.鼓励发展高质量职业教育。支持创建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对列入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建设的高职院校,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双高计划”专业建设的高职院校,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学校发展。
申报条件:在芜高职院校(含省属)。列入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列入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的批文。
3.鼓励高校引导毕业生留芜就业。市属和驻芜高校引导毕业生选择在芜湖首次就业的,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保一年以上,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高校培养人才奖补。奖补资金用于学校发展。 由市人社局参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芜政〔2019〕10号)自行兑现。
4.鼓励教育培训做优做强。经芜湖市各级教育部门批办的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在芜年营业收入(以税务发票为准)首次达到300万元的,给予营业收入3%的一次性奖补;首次达到600万元的,给予营业收入4%的一次性奖补;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营业收入5%的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学校发展。 申报条件:在芜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营业收入(以税务发票为准)2019年首次达到300万元的,首次达到600万元的,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
其他相关资料,详见《关于印发 2019 年芜湖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定》等,中小联纵项目通有现代服务业专项资料,大家可以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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